江苏省司法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 871

 

2023年,江苏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自觉扛起“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责任担当,着眼全局统筹推进面上工作,立足自身抓好具体实践,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发展,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重大责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认真履行统筹职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武装。坚持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制发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出台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举办专题培训,邀请中央依法治国办领导、部分高校专家学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进行辅导授课,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法治主题宣传。二是加强统筹谋划推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议题,多次专题研究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举措,推动出台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部署开展“双提双评”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启动开展我省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梳理汇编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认真开展2021-2023年度法治创新项目评选。三是强化督促指导落实。抓住“关键少数”,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组织召开全省述法工作座谈会,强化述法与其他工作的关联贯通、协同联动,推动“述、考、评、督、责”有机融合。坚持示范引领,总结推广苏州等市法治督察工作经验做法,召开典型经验交流研讨会。深入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有序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四是助推经济率先好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有关部署要求,聚焦“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推出全力支持促进“四敢”具体举措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坚持把发挥主导作用作为职责所在,不断强化行政立法制规工作

坚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着力提升立法制规质效,持续完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一是着力优化立法审查工作机制。协助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高质量推进行政立法。聚焦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制定行政立法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健全行政立法审核提前介入机制,审核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19件;组织省有关部门开展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推动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聚焦民主立法,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专业团队、代表委员的作用,组建完成新一届立法专业团队50个,认真组织法规项目征求省人大挂钩联系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并通过立法基层联系点、“法治民意直通车”等载体有序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积极推动区域协同立法,与上海、浙江共同推动制定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二是加强立法制规管理。推动出台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统筹确定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协助完成部分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市县两级集中清理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维护法制统一。组织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三是扎实做好文件审查管理。推进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制定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常态化备案审查设区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合法性审查办件1000余件。组织召开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点评会,在苏州举办全省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

、坚持把提升执法质量作为工作重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突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强化行政监督三个重点,推动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请印发我省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部署开展优化行政处罚权赋权试点,进一步规范赋权清单制定、赋权事项范围、赋权报批程序等事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通报评查情况及优秀案卷。二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修订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做好年内申请参加执法证考试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三是创新行政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下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年度工作计划,修订《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探索扩大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会同省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领域推进长三角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派员参加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督察等活动,推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异地执法登记备案。推动行政复议报告抄告等制度落实。

、坚持把做强服务品牌作为主要抓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

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着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品牌。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认真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2022和2023年度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共4轮次,服务考生8万余人。持续开展“简政便民”行动,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汇编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制发司法行政系统高频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指引。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长三角司法行政事项“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公证服务等18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二是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布局。坚持规模化与规范化并重,着力打造培育一批知名规模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进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制定实施园区企业服务清单。大力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事业发展,全省执业公证机构已达101家,司法鉴定机构已达137家。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新路径,推动出台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的实施方案,推进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设立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启动实施“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三是持续释放“法治红利”。深入推进法治民企建设,联合省工商联推出年度服务民企10项举措,制订发布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指引。积极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有力护航企业科技创新。开展“商会商事调解培育培优行动”,培育企业人民调解组织900余家。指导仲裁机构在商会、协会、企业等设立仲裁联络点近200个。部署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服务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等重大战略,开展沿江、涉江企业“法律帮扶”1500余次。连续7年推出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双争建新功”专项活动,年度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万余件。

、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源头预防、非诉解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一是积极营造依法办事良好环境。制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协调31个成员单位开展55个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联动事项,出台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青少年“学法护航”、市场主体“守法致远”、村(居)民“用法安居”四大行动,推广“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升+典型案例发布”精准普法模式,组织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第十七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一系列活动,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着力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对省域内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核。二是积极构建非诉纠纷化解体系。积极推进诉讼与非诉解纷方式有机衔接,联合省法院出台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线下全省市、县两级非诉服务中心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效整合,线上实现“苏解纷”功能升级。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万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挖掘提炼的“老兵调解”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与省法院共同成立省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诉源治理、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等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稳妥推进司法行政数据跨层级共享,实施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年”行动,制定司法所工作责任指导清单,统筹优化大中小型三类司法所,组织开展首批司法所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修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建立行业监管季度分析研判等制度机制。

此外,持续深化“廉洁机关”建设,编印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23年版),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梳理排查、“树廉洁家风 创廉洁家庭”教育等系列活动;认真办理建议提案,53件建议提案实现“与建议人面商率”“建议办结率”“代表满意率”三个100%;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61件。

2023年,省司法厅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不足,在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深化全面依法行政、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等方面还要久久为功。2024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双争”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法律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二是聚焦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法治督察,有序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行政立法供给,全面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三是聚焦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度对接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组织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提升行动”。四是聚焦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深入打造“法润江苏”品牌,创新优化城乡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推出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不断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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