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意见
时间:2015-01-15  浏览次数:
 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着力推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阵地化、网络化、常态化、持续化,着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各领域渗透,向社会各层次延伸,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实现省委、省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任务目标,更好地推进“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构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区”,更好地服务保障“两个率先”,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贴群众实际法治需求,大力推进普法阵地、重点法律、教育对象、普法队伍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说服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到2015年,形成体系健全、机制完善、协同有力、运行有序、富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态势,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满意度分别达到96%、90%,全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法治实践活动更加深入。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100%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

——全省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每年接受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两次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率达到100%。

——市、县(市、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实践基地等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100%,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到85%以上。

——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制宣传平台,培育8—10个全国知名的普法网站、微博、博客或新闻媒体法制专题、专栏、专版,“媒体大联动、舆论广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传播体系日趋完善。

——30%的村(社区)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实践活动覆盖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特点,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总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整个过程,努力为实现“两个率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立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群众性特点,面向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不同法律需求,围绕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等法治惠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有机融入到一切对象的物质文化生活之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立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性特点,不断完善学法制度和规范,努力形成“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动公务员学法用法,抓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带动青少年学法用法,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带动企业职工学法用法,抓‘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带动农民学法用法,抓农民工学法用法带动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的“五抓五带动”生动局面,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推进。

4.坚持普治并举、注重实效。立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性特点,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法治建设、享受法治实惠的生动过程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坚定法治信心,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构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主要任务

一是以优化机制为保障推进全覆盖。转变观念、创新理念,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公共服务的本质属性,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接触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尽力争取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及在基层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比例,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以目标化管理为要求、项目化管理为方法、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加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组织有力、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制宣传教育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资源共享的法制宣传教育互动联动机制,全面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法律六进”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评估机制,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认真策划主题、精心设置议题,组织大规模、有声势的覆盖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主题活动,运用基层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释法、明法。在13个省辖市全面建立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县(市、区)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实现全覆盖,以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社会引领作用。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推进全覆盖。紧紧围绕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尤其要紧扣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大战略重点”,紧扣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这一现代化指标,深入学习宣传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为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幸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大力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矛盾调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是以普治并举为平台推进全覆盖。建立法制宣传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一体运作”,更好地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使每一个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信念。深化优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的同时,要大力拓展法治建设领域,探索开展“法治创建示范机关(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形成与法治城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相互衔接、相互呼应的基层法治建设体系,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在身边”、自觉“与法同行”。

四是以集聚合力为途径推进全覆盖。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机制,通过志愿服务、规范引导、政府购买等方法,广泛动员和组织其他职能部门、单位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阵地、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在更大范围配置社会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力量,壮大工作队伍、拓展工作阵地、健全工作网络。统一“法律人在行动”,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登记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指导、交流反馈、质量控制,依托网格化管理单元构建“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网络,明确大学生村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普法职责,开展聘请法制村长助理试点,有效扩张基层法制宣传队伍。依托村(居)法律服务站点、“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一切可能利用的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流动人口聚居地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延伸。

五是以创新手段为突破推进全覆盖。积极运用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科技手段,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时效性、增强服务性、提升针对性。推动激励新闻媒体、广告企业落实公益法制宣传社会责任,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各类电子显示屏等科技设备,高密度、多角度地解释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整合现有广播电视报刊法制专题(专栏)和专业普法网站的优势,抓紧构建江苏网络普法联盟,打造全省统一的普法资源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法规解读平台、法律咨询平台。充分发挥名流名人的社会效应,建立意见领袖、版主人才库,集中培养打造一批知名普法微博、博客,传播网络普法正能量。依托公务员网上培训平台、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有线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宽带网络校校通,着力构建覆盖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网上学法平台。

六是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推进全覆盖。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向和趋势,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使抽象的法律概念、专业的法律知识直观化、通俗化,以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教育人,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抓住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契机,及早介入、主动融合,探索创新“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强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优质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形式多样化,推动各类媒体提高法治文化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通过为全社会提供优质均等便捷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着力强化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行为方式。特别要借助公务员入职宣誓、青少年成人宣誓等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借助基层“文化中心户”建设、“农家书屋示范区”创建,集中投放法制宣传挂图等资料,加快推进建设富有特色、覆盖全省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组织保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放在“两个率先”新要求中来定位,放在“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构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区”新进程中来考量,放在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位居全国前列”新阶段中来谋划,在领导精力上、组织保证上、力量投放上加大倾斜力度,提供可靠的政策支撑、可行的硬性抓手和有效保障措施,按照2013年部署推进、2014年全面实施、2015年巩固升级的总体思路,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工作谋划的前瞻性,不断加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确保2015年6月前基本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各项目标任务。

二要强化创新创优。在“优”字上做文章,在“更”字下功夫,善于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找准法治建设的热点、难点,找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期盼点,找准与政府其他部门、与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的契合点,全面优化法制宣传教育的体制机制,适时优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载体和方式,寻求特色发展之策、品牌发展之路,进一步彰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优势和作用。特别要尊重鼓励基层创新,善于通过市场运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要强化理论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把握工作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内涵,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途径,推进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大众教育与分类教育、事前教育与事中事后教育相结合,积极构建参与性、互动型的普法模式,不断推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平台方向发展。

四要强化督查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目标管理、信息反馈、考核评价和激励推进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强化工作刚性,强化面对面指导,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协同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善于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经验典型,以点带面,集聚裂变,在强化保障、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的质量,巩固扩大法制宣传全国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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