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17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7-01-23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六五”普法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紧扣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目标任务,坚持“整体谋划、重点突破、转型升级、务求实效”思路,以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引导,以建设全覆盖工作体系为抓手,着力形成集中布局、集约运作、集成效果的新局面,推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各领域渗透、向社会各层次延伸。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之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转型升级,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由分散单一向多元共建共享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强化制度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就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以及法治文化发展扶持、法治社会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等,形成“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实化中央和国家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推动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协同有力、运行有序、全民参与的体制机制。目前,我们正在研发推广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管理系统,横向覆盖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纵向贯通省、市、县、镇(街)、村(社区)五级,实现管理流、信息流、工作流一体运行,以信息化手段强化工作统筹力、协调力,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地生根。下发“七五”普法规划实施考核验收办法,探索开展社会第三方评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评估考核机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测评系统的权重,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固化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

二、实施精准普法。联合省委宣传部出台《关于加强精准普法的指导意见》,统一规范需求收集研判、服务产品研发、普法产品供给等工作流程,更好地回应社会学法需求。同时,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扶持培育普法类社会组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从“形式”覆盖向“实质”覆盖发展。全民法治素养的提高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年内,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年度述法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法治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加强示范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广规范“法治成人礼”,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全面深化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组织《全省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成果选编》,探索建立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监测评估体系,以期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使法治文化更为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引导广大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四、注重法治惠民。以“法润江苏”为品牌引领,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春风行动”、“法治惠民村村行”、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法治惠民活动,重点普及劳动就业、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法在身边”、自觉“与法同行”。坚持“法治实事请群众点题、法治建设请群众监督、法治成效请群众评判”的原则,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动各地、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点整治规范市场行为、公众安全、医疗卫生、权益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交通文明等领域,使人民群众在关心、支持和参与中切实切身感受到法治的进步、法治的实惠,坚定法治信心。加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的专项督查力度,推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运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最大限度地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影响力、渗透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