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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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17]77号)有关规定,宿迁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正式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聘任合同。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是转变职能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随着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及法治机关建设需要,行政决策中涉法事项越来越多,亟需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发挥法律手段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听取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发展改革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