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2017年度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

 

(一)“第68.加快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监测工作”涉及司法行政任务

关于“颁发《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选择2个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制定《落实省政府加快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加强建设规范、服务规范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标准形式出台,对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设置、硬件配比、人员要求、工作流程等作出规定。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选择苏州吴中区、连云港海州区、泰州市海陵区等3家单位全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主动研究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截至12月底,全省已建成97个县级中心,1306个乡镇(街道)中心和 20533个村(社区)服务站,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建立“法润民生”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20533个,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12348电话和网络平台服务12348热线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实现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服务,12348网站形成具有三大应用场景、八大服务主题、十多项特色产品的完整服务体系,并通过AI技术的引入打造法律服务虚拟机器人“智慧小司”,实现法律咨询和司法行政业务咨询的自助解答平台被列入“智慧江苏”建设重点示范工程124日,司法部张军部长专题听取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法的汇报,给予充分肯定,指示部办公厅协调中央电视台宣传推广。

为扩大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我们在全省组织开展“法企同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团(组)进企入厂,全面排查企业法律风险,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面对面的优质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以来,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1000余个,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2000余个,走访企业9900余家,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1.5万余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22.8亿元。时任省委书记李强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司法系统开展‘法企同行’活动,切入点抓得很准,广受企业欢迎。下一步希望能扎实推进三项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二)“第89.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涉及司法行政任务

关于“开展《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测试工作”。指导全省各市、县开展《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测试工作,组织力量分赴昆山、江阴等5个苏南县(市)和灌云、灌南等5个苏北县(区)开展法治社会建设指标数据调查,形成了《关于我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测试情况的报告》。根据测试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修订后包含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56个三级指标,涉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工作,填补了国内法治社会评价评估体系的空白,受到中国法学会的高度评价。目前正提请司法部推动在江苏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

关于“新增5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加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指导各地把“忠孝礼义信”等道德元素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引导阵地建设向特色化、个性化、规模化发展。各地充分结合传统文化和地域特点,将法治元素融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景观、长廊、社区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文化阵地,让市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之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各设区市共申报155个示范点,经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审,确定新增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38个,实现省级示范点区县全覆盖,县(市、区)法宣中心建成率达85%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三)关于“第90.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涉及司法行政任务

关于“出台《关于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协助省综治办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出台我厅《关于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法律接受工程、纠纷预防工程、纠纷非诉解决工程、诉讼参与工程、损害修复工程”等“五大工程”任务,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领域全过程拓展,目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均已出台该项工作具体意见或实施细则。会同省信访局制定出台访调对接工作指导意见,协调省综治办等多家部门先后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调解工作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在教育、卫计委、消协、环保、银行、商会等单位建立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整合解决纠纷的各方力量,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有效提升纠纷预防化解能力,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关于“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5%以上”。5月份召开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现场推进会,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的指导意见》《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建设任务分解及推进计划表》,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时序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调解小助手,推广网上视频、电话预约、远程视频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提供调解服务,有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水平。在全省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专项活动,指导各地坚持滚动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大对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每月召开分析研判会,强化预测预警,全面管控风险,突出抓好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和积案清理工作,为十大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陈震宁副省长批示“省司法厅精心组织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全省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3.4万件,调解成功率99.3%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关于“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1%以下”。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管理规范建设,制定下发并在全省试点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活动合议制、公示制和法制审核制度等内控机制,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规范成为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个社区矫正“省标”在全国率先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革,司法部张军部长、刘振宇副部长分别批示肯定,强化监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执法管理衔接配合,促进损害修复和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联合公安、检察院开展“百日追逃”行动,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查找、脱逃追逃相关工作,结合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稳定专项督查,突出加强对全省重点人员管理、重点制度执行、场所设施安全等隐患漏洞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有力促进了全省社区矫正秩序稳定,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1%以下。

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制定《省综治委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16个成员单位在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安置、教育、管控及帮扶救助等方面工作职责,联合省综治办、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出台了我省《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深化安置帮教改革专项督查,进一步推进“前置化、协议化、社会化”改革,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建立安置帮教重点对象帮扶台账,目前全省在册安置帮教重点对象6913名,相关信息按规定对接各地公安机关纳入重点人口管控,定期走访相关特困对象家庭,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困扶助。印发《关于规范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设区市建立1个自主型安置基地,目前全省已建成政府投入为主的具有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的县级自主型过渡性安置基地26个,依托企业建成县(市、区)级以上依托型过渡性安置基地152个。积极落实为民服务远程视频会见实事,至11月底,全省实现远程视频会见1090人次。全省现有在册刑满释放人员20万余人,今年新接收5.3万人,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