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科技局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
时间:2018-02-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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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科技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能力,镇江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了《镇江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分四章十九条,从遴选聘任、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方面建立了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作业、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推动科技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办法规定,被聘法律顾问,经同意批准,可以列席市科技局有关会议、向科技局有关处室和人员了解相关情况、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提出法律意见等权利,对保守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等做了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