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一、认真谋划,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全系统法治建设部署。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提出6个方面主要任务、18项具体措施,对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任务。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

(二)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理论研究。积极参加省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理论课题研究,按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防范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获省政府法制办好评。成功申报省政府法制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中“尚未制定法律”之实证研究》课题。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报送未来5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着力增强法治思维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项目已经入选31项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项目。

二、围绕中心,完善规范监管制度建设

(三)制定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DBS 32/013-2017)》经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发布,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是新《食品安全法》发布实施以来在全国省级层面发布的第一个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将为江苏省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提供标准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管理条例》提供制度基础。

(四)建立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在2016年全省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全省系统公职律师工作的开展,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公职律师范围、担任条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遴选与申领证件程序和使用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逐步建立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建立专家论证机制,有效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的合法性和科学性。2017年制定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均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备案。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积极开展立改废释。结合“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认继续有效52件、废止13件、失效1件,清理工作完成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六)部署全省系统落实简政放权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6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通知》,围绕简政放权、规范强制性检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等八个方面,明确“放管服”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和责任处室,形成行政审批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协同,层层抓好推进落实的局面。

(七)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权力清单》《市设权力清单》,确定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化权力事项461项,实现“三级四同”。依据监管职责,从部门职责、对应权力事项、职责边界、追责情形、免责事项五个方面完成省局责任清单修订工作并上报省政府。

(八)有序开展“双公示”工作。编制“双公示”目录,明确省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公示事项。对“双公示”专栏进行优化升级,将有关内容放入政务服务信息专栏,提高发布的整合性。对数据报送负责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公示和上报数据信息的准确性。通过了国家“双公示”第三方评估组对我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的实地评估工作,“双公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下放许可权限。食品生产许可下放事项占该许可事项总数的90%;化妆品生产许可(除新开办企业外)所有职能全部委托设区市局实施。注册审评时间进一步缩短,各类审评审批事项平均审评时限压减20%以上。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国家规定的289个品种目录内的药品中,我省已有62家企业选择246个批准文号的药品进行研究,有12个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国家受理,南京正大天晴药业的“瑞舒伐他汀钙片”首批通过评价。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注册申报程序,建成“江苏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工作信息平台”,推动出台激励政策,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受理117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申请。

(十)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大力开展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省局21大类行政许可权力事项100%实现“应上尽上”;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和电子化,主动开展数据对接和融合,增强与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数据对接范围和交换能力,加快实现办件过程信息、结果信息在“一张网”上实时展现。开展“不见面审批(服务)”,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不见面审批(服务)”的要求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对实现途径、流程、办事指南和材料提交方式,共向社会发布97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业务事项。

四、严格监管,着力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运用许可认证、跟踪监督、飞行检查等手段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发现并监督企业整改问题1.4万个,推动3424家食品小作坊建立安全信息公示栏。建成食品快检信息系统,累计覆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753家、基层快检实验室96个。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重点围绕中央厨房、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业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全省参与建设的餐饮单位达4万余家。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十二)整治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联合省有关部门实施禽畜水产品、“地沟油”、肉品质量安全、网络餐饮服务等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中药提取物、生化药品、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角膜塑形镜等一系列专项行动。

(十三)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效能。深入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着力排查药品生产、流通环节风险,累计对在产的1563个制剂品种进行了风险评估、检查经营使用单位3.4万家次。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实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年完成注册及生产审批6183件,监督检查企业2.8万家次。深入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累计检查产品3.3万个。

(十四)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全年累计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6.15万批次,完成药品抽样任务1.76万批次,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全年累计收到各类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3.9万份,发现并处置预警信号1773个。

五、打假治劣,保持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十五)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17年全省系统累计查处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1.18万件,通过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取缔无证经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多种惩戒手段,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牵头实施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完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管理,对97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十六)狠抓大案要案查办。坚持出重拳、下快手,严肃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南通如东市局查办的“8·22”生产销售假药案、无锡市局查办的假冒阿斯利康抗癌药系列案、苏州市局查办的销售假冒创可贴系列案、泰州市局查办的“4·01”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案等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我省查办的大案要案入选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稽查执法优秀案例10件,位居第一。

(十七)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行管衔接、行刑衔接,发挥四方联席会议、食药打假战略联盟、打假保名牌等机制作用,全年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857件。通过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了食品药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强化监督,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十八)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监督。围绕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等先后开展了多次专题调研或座谈研讨,充分吸纳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方面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5件。

(十九)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救济渠道。201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受理12件,办结19件(含去年结转9件);被行政复议6件,参加行政诉讼1起,有效化解涉及的行政争议与矛盾。做好投诉举报工作。启动升级12331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开发系统二期建设。2017年累计接收和处理各类咨询建议、投诉举报6.5万件,有效化解了消费纠纷。

(二十)加强全省系统法制队伍建设。联合苏州市局在上海举办全省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邀请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法制办、北京市高院等单位的专家现场授课,提高全省系统法制工作水平和能力。针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编撰工作,以案释法,指导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基层行”活动,由法律顾问、法制工作人员和一线监管人员深入研讨执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决策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面履行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全省系统法治建设部署。加强对全省系统法治建设的指导,及时部署全省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对照全省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评估本局和全省系统法治建设状况,查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坚持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要求,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为契机,推动我省医药产业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保障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突出抓好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最棘手、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强力推进实施一批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四是抓好监管队伍建设。加快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步伐,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员资格培训和评聘工作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现场检查能力为重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培训、实训活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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