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一、统筹兼顾,强化法治工作服务保障功能

    一是有效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的作用。省商务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明龙为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益民为副组长,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形成了厅党组高度重视、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各相关处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厅在单独设立政策法规处的基础上,不断充实法制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保证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和人员结构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二是全面部署全省商务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2017年初,我厅印发了《2017年全省商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从依法履行商务行政管理职责、全面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规范商务行政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法制建设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18项重点内容,要求全省商务系统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营造法治化制度化营商环境,为全省商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积极推动地方商务立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安排,我厅牵头组织开展了开发区立法起草工作。研究起草《江苏省开发区条例(草案)》,是江苏发挥创新发展先行者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体现,需要克服既无上位法指导、又几无同位法参考的困难。在省人大、省政府领导下,我厅起草的条例草案现已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在开发区建设发展所涉及的规划布局、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创新、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法制引导和保障,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7年,积极响应我省“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适应商务发展需要,及时对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江苏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规程(试行)》《江苏省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出口基地考核办法》因上位法依据改变、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等原因,予以废止;《江苏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和《江苏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四个规范性文件,经评估后继续施行,清理结果及时报省法制办并向社会发布。

    二、健全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江苏省商务厅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为规范厅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该制度明确了中长期商务发展目标的确定和调整、涉及商务事业的重大措施的制定或调整、重要管理制度的设立或变更、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变更、重大或重要国有资产的处置、与厅机关人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确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进一步细化为提出事项、审查确认、研究论证、完善方案、列入议题、讨论决定、形成议事纪要、政务公开等一般程序,同时规定了我厅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厅长负责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江苏省商务厅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规定,《江苏省贯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过深入调研、公开征求意见、风险性评估、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实施细则送审稿,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

    二是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有错必究、权责统一,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商务厅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人未按照决策程序决策、超越法定职权决策、推诿或者拖延决策等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恶劣影响的违法违规决策行为,规定了责令改正、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行政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责任追究方式,并分别针对行政决策承办人的直接责任、审核人的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的重要领导责任规定了相应的追责情形。

    三、“放管服”结合,探索行政服务新形势

    一是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任务重点分工,落实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在做好行政权力取消、下放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省商务系统实施动态调整,全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取消行政处罚事项4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落实省审改办要求,对全省商务系统90项行政权力,逐一编制权责清单,严格界定职责边界,明确行政权力下放后的追责和免责情形。认真研究反馈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的意见建议,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

    二是政务服务举措不断创新。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我厅15项省政务网“应上尽上”的权力事项(27个业务)已全面实现不见面审批,在线办理率达到100%。广泛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等服务新模式,自主研发全省商务部门审批系统EMS寄证模块,为全国商务系统首创。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等业务已实现企业在线结果查询,受企业、办事群众好评。

    三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进。建成全省商务网上审批系统,打造覆盖省市商务部门和企业的审批管理平台。开发完成全省成品油管理平台审批(备案)模块二期,为全省加油站审批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将“推进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列入到全厅重点工作中,确保关键事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立政务网信息定期自查制度,成立我厅信息维护工作小组,强化内部组织保障。我厅上线事项全部实现与省政务网单点登陆。建成全省第5个省级部门综合服务“旗舰店”,并完成旗舰店改版工作。全面打通与省级数据库衔接。梳理电子证照库事项清单,首批录入信息3000余条。

    四是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工作稳步实施。认真梳理关于简政放权整改工作情况,细化整改工作举措。跟进各地承接下放审批工作进展,巩固下放实效。对已下放的部分重点、难点业务如加油站审批业务开展多轮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进出口许可证、加油站、外商投资、审批系统操作等培训会、座谈会十余场次,帮助基层审批人员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研究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市级事项赋权、江北新区省级事项赋权改革工作。关注并支持地方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指导市、县商务审批制度改革,重构商务审批体系。

    四、改革创新,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一是继续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商务部、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按照梳理执法职责、整合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的总体思路,在全省11个市县开展商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在纵向上理顺了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职责分工,在横向上理清了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边界,通过部门内综合执法和跨部门综合执法两种方式,实现了执法职能的有效整合,总结形成了19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是圆满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贯彻国办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商务部工作部署,指导推动徐州市商务局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11月30日,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现场会在徐州召开,对徐州市商务执法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陈震宁副省长出席了会议。

    三是进一步加强商务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商务系统推广使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功能,有效实现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运行管理。积极支持各地运用移动执法、视频监控等手段,提高商务执法信息化水平。

    四是着力提升商务综合执法效能。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完善商务综合执法考核办法,强化执法绩效导向。综合采取典型带动、重点督查、政策激励等措施,促进各地大幅提升商务执法办案数质量,检验和体现执法改革效果。

    五、强化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当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的桥梁,当作接受社会监督的窗口,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使办理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2017年共组织办理建议、提案6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委员提案41件,代表委员对我厅建议提案办理的首次满意度达到100%。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2017年,按照《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2017年,全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件,申请公开数量较2016年的92件有所增长,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答复“在线咨询”300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723条,举办10次在线访谈,通过参与“政风热线”活动,在电台直播中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劳务、加油站等历史遗留问题、审批方面的网络舆情,接受听众和网友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

    三是畅通信访监督。积极协调解决信访工作难题和突出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办结效率。全年共收到信访事项55件、“厅长信箱”收到网上咨询108件、厅网站收到投诉建议33件、受理省12345服务工单20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积极稳妥处理苏州狮山加油站信访纠纷和徐州、镇江二手车市场集访事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配合纪检监督,做好驻厅纪检组转交的各项信访事项并逐件回复办理情况。严格落实《省商务厅信访工作制度》,促进厅机关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程序更加规范。

    四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2017年我厅共收到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44件,数量较2016年剧增,案件集中于无锡埃迪和澳门埃迪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申请。每一个复议案件,我厅均能从立案受理、案件审理、复议决定作出等各个环节审慎研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结合证据说理释法,增强复议文书的说理性,做到“依法复议”“以理服人”。在复议过程中,及时纠正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中的疏漏,指导其规范行政行为。

    六、学法用法,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推动机制    

    一是厅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中。根据《2017年全省县以上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厅党组中心组2017年专题学习计划,在年度学习十个专题中设置三个专题,供厅党组学习掌握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学习书目共计17册。

    二是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根据《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厅在依靠传统宣传展板、橱窗等形式的基础上,探索利用oa办公网、微信平台、江苏商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效果显著。同时,通过组织厅机关人员观看电影《知心法官》、参加法制建设工作培训班、编印《商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等形式,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现场讲解反面案例,教育党员干部敬畏法纪、严守底线,自觉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大堤,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清正廉洁。

    三是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推动机制。以省编办开展的“绩效考核”和省法制办开展的“依法履职考核”体系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制度管理、公务(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执法)等考核项目作为先进处室考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推动全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