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如何保护你的未成年子女
时间:2018-06-19  浏览次数:


6月1日国际儿童节刚刚过去,并不意味对青少年的保护就结束了。未成年人不仅是父母的未来,更是祖国未来,如何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是父母和全社会的责任。未成年人遭到侵权时,父母应该怎么办?父母又应该如何对待未成年孩子?法援小助助特别提醒:父母应当了解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不然,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哦!

【法律风险提示】父母要正确、依法对待未成年人,不然会有法律风险

1、受训诫。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放任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由父母所在单位或基层群众组织、公安机关给予训诫;

2、受行政处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害等;

4、监护权被剥夺。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等情形的,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后,仍应负担未成年人的生活费;

5、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情节严重,使未成年人长期处于无人照料境地,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以遗弃罪立案追诉,监护人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案件回放】

 侯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李子。2013年10月,侯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李子由母亲侯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等计150元,离婚后半年内李某每月付一次抚养费,半年后至李子18周岁每半年付一次。2015年4月1日,经协商同意,将李子姓名变更为候某某,抚养费仍按原协议执行。离婚后,李某支付李子抚养费至2015年7月,此后未再支付抚养费。李子2017年10月19日诉至法院,要求其父李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同时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李子年满18周岁的抚养费。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法院支持了李子的诉求。

【小助助支招】

1、未成年人请求支付抚养费、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司法行政热线12348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