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惠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立法保障,强化管理体系,构筑校园安全,塑造学生健康核心价值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省始终将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从青少年成长规律和生活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省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为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全省校内青少年法治教育受教率达100%,普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7146名,法治辅导员10978名,配备率均为100%。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普法职能特点,加强领导,创新载体,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
一、加强领导,强化合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始终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级法宣办协调指导督查职能,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宣传、政法、教育、文化等部门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分工,协调互动事项,总结经验成效,适时督查考核,进一步优化“党委总揽、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突出加强校园普法组织领导,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促进校园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提升质效。加强课堂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法治课程,完善相关教材体系,实施分层、分阶段教学,在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类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重点掌握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探索建立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法律知识在各类考试中的分值比重,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将法律素质纳入法治课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全省“优秀法治教育课件”评比活动。认真贯彻《关于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的意见》,评选百家法治报告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发挥老干部、老专家、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作用,组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宣讲等活动,努力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加强社会各方联动。总结推广“少年崇德法学苑”“小手牵大手”等经验做法,举办家长学校、网上家长课堂培训,促使青少年学生及家长法律素质共同提升。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及学生容易涉足的娱乐场所整治力度,强化对微博、微信等新兴交友方式的管理引导,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三、注重创新,增强活力。广泛开展主题活动。以 “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青少年系列法治主题教育。在全省学校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德法相伴”“德法涵养文明 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实施“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三大行动,常年组织“普法助学校园行”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依托各地法治文化研发基地和团队,鼓励创作青少年法治文学、法治影视、法治动漫、法治游戏等,并借助新媒体普法矩阵向青少年学生广泛推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治征文、法治图片展览等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丰富阵地载体。深入开展“平安校园”“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县(市、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地方区域特色、配套设施齐全、教育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治实践场馆,使广大青少年在法治体验中快乐学法、健康成长。
江苏省司法厅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