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21-00044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法律服务 意见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1-05-24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29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文 号 | 苏司办〔2021〕5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有效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9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
305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经研究,现对王锦辉委员提出的《关于治理购房者“过度维权”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视发挥仲裁制度在化解包括房地产在内的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2020年我省各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15865件,增长77.7%;标的额213亿元,增长13.3%。其中,全省共处理房地产类仲裁案件近3000件,标的额达37亿元,仲裁在有效化解房地产类纠纷方面作用明显。
针对委员提出的“省市住建部门联合司法、仲裁机构等部门,适时出台治理购房者过度维权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我厅将指导全省仲裁机构加强与住建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为化解购房者过度维权等房地产领域纠纷提供法律建议和仲裁服务。支持仲裁机构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地产、建筑工程等专业仲裁平台,提高仲裁服务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同时,加强法治宣传和仲裁制度推广,引导房地产企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合同当事人依法履约、理性维权意识。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