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21-00065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法律服务,非诉纠纷化解 意见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1-05-25 |
标 题 |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3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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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司办〔2021〕6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有效 |
省商务厅:
经研究,现对曹立志代表提出的《关于将RCEP的制度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大力度建设江苏一流自贸试验区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来,我厅加大研究力度,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保障、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2020年6月,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保障的指导意见》,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通过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推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自贸试验区建设全过程,为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构筑法治核心竞争力。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以下几点持续发力,为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继续指导南京、苏州、连云港片区结合区位特点、市场需求,采取与国际知名调解组织业务合作等方式,探索设立区域性、专业性商事调解平台,为自贸试验区企业提供更多选择。整合律师、仲裁员、专家、社会组织等力量,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探索以境内外专业调解人士联合调解为代表的特邀调解模式,提升当事人的首选率和认可度。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行政复议办案指引,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按照《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围绕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聚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全链条,向自贸试验区企业提供快速维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专利运营等相关法律服务产品。推动法律服务机构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及服务合作平台等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侵权打击、交易转让等合作,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仲裁调解、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效率。
三是进一步支持“产业链+法律服务”全链条保护。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意见》,研究促进国内大循环、国际国内双循环的产业链协作法律服务机制,以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畅通产业循环为主攻方向,积极融入我省自贸区建设生态圈,以法律服务链串联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本链、政策链,为推动全省产业基础高级化和高端制造现代化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高效能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自贸区作为对外开放桥头堡作用,鼓励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以联营、设立办事处等形式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法律服务业务,为对外产业链发展提供多元专业服务。积极引进香港、新加坡等地专业仲裁服务机构,强化江苏扬子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解纷功能,探索建立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的域外法查明平台,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外产业链案件专项数据库,提升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权威性。加强对全省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的统筹对接,提升苏北地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大力实施江苏律师“走出去”战略,定期举办高端法律服务业务培训与交流研讨,定期选派优秀律师到律师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实践锻炼,努力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加大国际、国内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引进力度,探索放宽自贸试验区聘雇高层次外籍法律专业人才条件限制,赋予自贸试验区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等许可权以及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等初审权。鼓励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以联营、设立办事处等形式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法律服务业务,争取国家授权允许港澳律师直接在自贸试验区内从事涉外涉港澳业务,引导省内律师事务所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国际化水准。主动对接服务自贸试验区“走出去”企业,加快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三条线”布局。继续加大律师业发展扶持力度,在机构落户、人才引进、专业建设等方面推出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条件。探索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执业支持机制,引导鼓励省内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和反倾销、反垄断调查,做好涉外经贸争议纠纷化解工作。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