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21-00066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行政立法 意见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1-05-25 |
标 题 |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02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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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司办〔2021〕7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2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经研究,现对刘春良代表提出的“关于厘清职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建议”提案,建议修改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并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属于国家事权,我们将积极关注国家立法动态,并根据刘春良代表意见,及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
建议贵厅加强对刘春良代表提出意见的调查研究,在我省启动《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时,充分考虑刘春良代表意见。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