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24-00087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非诉纠纷化解,队伍建设 意见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4-05-13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07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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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司〔2024〕8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有效 |
省委政法委:
经研究,现对周相民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多元解纷体制机制提高基层解纷水平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完善网络、创新机制、强化力量等入手,深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是完善组织网络。在规范县乡村三级基层调解组织运行的基础上,推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和新兴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特色个人调解工作室持续发展。全省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5478个,各类调解工作室6559个。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开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1700余个覆盖市县乡的非诉线下平台,打造注册用户560余万的“苏解纷”线上平台,综合运用“7+1”非诉方式合力化解纠纷。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诉与非诉的对接配合。深化“调解+”“派驻制”调解模式,在全省13个中院、200余个基层法院和法庭、90%以上的公安派出所以及所有的信访接待中心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三是强化调解力量。按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建立健全调解专家库。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10万余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3万余名。
下一步,针对周相民代表的建议,我厅将立足自身职能,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协同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平台高质量运转。按照“应融尽融、应进尽进”的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服务中心(分中心)对接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平台运行模式和工作流程,强化各类解纷方式有序衔接。协同推动《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将“一站式”平台建设纳入条例内容。持续提升“苏解纷”线上非诉服务平台使用效能,推动各部门信息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检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调联动。
二是拓展延伸多元解纷工作触角。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提升行动,围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育发展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动调解工作继续向金融、新能源、知识产权、互联网、新业态等领域拓展。会同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意见》,共同培育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不断加强新兴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力量。持续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类商会调解组织作用,示范推广顺丰、菜鸟等一批新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调解组织。
三是着力优化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支持调解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完善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和等级评定工作,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员全员轮训工作。广泛吸纳退休法官、民警、检察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心理咨询师、社会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积极选聘法律、医疗、劳动保障、心理学等专业人员建立专家库,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专业力量。
江苏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