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有效率达98.7%
时间:2019-08-22  浏览次数: 201

省司法厅积极与省高院对接,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初步实现民商事案件类型全覆盖。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当地法院精心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建立法院特邀调解员、驻法院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健全人员培训、管理、考核、评选表彰等制度。全省县乡两级调处中心与当地法院及派出法庭建立日常工作联系,聘请一批司法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定期深入社区和乡镇(街道)开展培训答疑、庭审观摩、案例讨论、文书讲评等活动,推动人民调解员专业化水平提升。做好各类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司法审查工作,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速立案、快速办理。目前,全省法院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有常驻人民调解员692名、兼职调解员2545名。2018年至今年7月底,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解纠纷163722件,调解成功61888件,成功率为37.8%。全省法院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4431件,确认有效14235件,有效率达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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