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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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司法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制定《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承办处室:江苏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省“十四五”律师行业发展规划》、《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
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中旬前
江苏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