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司法部的有力指导下,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争当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目标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履职尽责勇担当,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思想引领,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实践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积极履行统抓职能,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实效性。一是积极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平台法治课程,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依托《群众》杂志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交流展示各地各部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成果,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城乡法治文化阵地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二是协调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与厅党委谋划部署法治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系列专题调研,围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依法行政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部署,围绕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纵深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指导督促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见行见效。定期组织各地各部门交流法治建设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书面+现场”年度述法,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情况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督察,组织召开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点评会,全面推行行政复议报告抄告制度,指导督促基层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突出把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着力点,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一是聚力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落实省委关于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科学编制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制定修改省数据条例、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软件产业促进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法规规章,联合省有关部门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公证存证等环节协同机制,保障新型生产要素有序顺畅流动,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发展。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充实省市两级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专业团队力量,更新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机构和律师名录,推进“律企携手同行 服务制造强省”专项行动,以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一起益企”专项活动,升级一批与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产业链相配套的高品质法律服务产品,助力强链补链延链。二是强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推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以法治方式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严格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及推进计划,持续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切实以自身改革彰显法治优势。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立法制规公众参与机制,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专题座谈会等常态沟通交流平台载体,积极听取包括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在内的各方面意见。严把法治审核关,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公平竞争列入必审内容。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集中清理,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推行“执法+服务”模式,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试行“综合查一次”“合并联合式检查”改革,开展邀约式执法指导服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普法行动,指导各地推出“一业一册”法律风险清单、营商环境普法短视频等法律服务产品,评选一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
三、坚持守正创新,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足走在前、做示范,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积极打造司法行政特色亮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行政立法工作体系。着眼推动行政立法审查工作高效运行,制定《2024年立法项目主办制实施方案》,深化主办制和立法专业团队一体化运作机制;修改《江苏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优化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出台《江苏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审查档案管理办法》,强化行政立法审查档案管理;调整厅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规则,将涉及范围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法规项目和所有规章项目纳入审查范围,更好发挥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作用。深化区域立法协作,在审查修改中注重征求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意见,促进长三角制度协同。着力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定《江苏省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组织召开全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点评会,推动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请省政府召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组织召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开展提升行政执法三年行动实施情况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调研评估。出台省级地方标准《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培训工作规范》,推进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推动人员培训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链条制度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功能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着力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以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为牵引,加快打造南京、苏州两个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深化苏州自贸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入驻国际商事法庭、商事仲裁中心等5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推动建立2个国家级、5个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育基地,推动成立域外法律查明中心,指导仲裁机构发起成立“长江经济带国际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联盟”,推动成立南京国际航运仲裁院和临港产业仲裁院,涉外法律服务布局进一步优化。完成21件省政府规章英文翻译汇编。在香港举办我省首届涉外法律服务推介活动,组织无锡、常州、苏州仲裁委开展“涉外仲裁江苏行——国际商事仲裁的最佳实践”系列培训,指导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多次举办新能源企业境外投资实务研讨会等专题活动,全面推行“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努力满足企业“走出去”多样化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四、坚持法治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深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聚焦群众企业办事、法治惠民实事、矛盾风险化解等方面用劲发力,让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更加可感可及。一是持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的便捷度。坚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年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0798件次。积极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优化升级长三角司法行政事项“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沪苏浙皖四地律师跨省事项办理更加高效便捷。平稳顺利组织实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为5万多名考生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基础。二是不断提高法治惠民实事的影响力。坚持以法治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扎实办好新建远程公证服务点、新建和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等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连续第8年推出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连续第6年发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深化“法援惠民生·双争建新功”实践,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组织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关爱残疾人”“法援护苗”等专项活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和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创新探索精准普法模式,举办“宪法宣传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特色主题活动,全省73个单位和69名个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做法被中央网信办评为“全国网络普法典型案例”。三是着力增强矛盾风险化解的实效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制定行政复议质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召开省级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会和全省行政复议座谈会,推进省法院司法建议书贯彻落实,推动市县普遍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平台,更好发挥主渠道作用。部署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优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非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融合对接,推动成立江苏人民调解研究院,全年新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企业人民调解组织400余家,方便各类矛盾纠纷就近调解、高效化解。组织实施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着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夯实全社会安全稳定的法治根基。
此外,我们始终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推动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全省行政复议情况,连续第6年邀请部分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视察法治建设情况,聘任14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我厅特邀行风监督员,圆满完成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新兴领域发展迅速与制度供给相对缓慢的矛盾尚待进一步有效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全面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整体提升,等等。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突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加快自身高质量发展相统一,以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动力,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基础、推动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为保证,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法规制度供给,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在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有新作为;二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化,在持续深化惠民利民实践上有新成效;三是加快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建设,加大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加强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在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上有新突破;四是统筹推进法治领域和司法行政改革,持续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充分激发司法行政发展强劲动能;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制度执行,以重实战健全制度体系,以强效能抓好制度落实,以严监督加强效果评估,持续放大狠抓工作落实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