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项目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解决企业法治需求与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足感,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围绕“营商环境优+法 保障公平促发展”主题,向省各有关单位征集了2025年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经过申报、初审、征求意见等程序,拟确定“新增100个金融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点,化解群众身边的金融风险”等21个项目为2025年江苏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确定的2025年江苏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联系电话:025-83591439
电子邮箱:yfxzlly@126.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
附件:2025年江苏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拟确定名单)
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2025年江苏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拟确定名单)
一、新增100个金融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点,化解群众身边的金融风险。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矛盾纠纷,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00个金融调解服务点,重点解决金融消费者遇到金融产品纠纷找不准相应金融管理部门、跨省跨地区反映问题困难等难点堵点,努力将我省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预计到2025年底,100个金融调解服务点建设完成并有效运行,省、市、县三级金融调解服务点工作制度持续优化完善,有序化解群众身边的金融风险,实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口前移。(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
二、制定出台《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近年来,江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蓬勃发展,服务范围不断拓宽,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但随着时代的发展,12345热线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仅依据现有政策规范难以实质性解决,目前国家层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立法尚属空白,因此推进立法的任务越发急迫。已拟定《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草案)》共七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诉求事项办理、主动治理、数据应用、保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责任单位:省人大、省数据局)
三、发挥智库作用,开展民营经济法治环境评价,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当前,全省民营经济法治环境整体明显好转,但仍有部分问题未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惠企政策对小微企业关注不够、同一单位反复高频检查、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养不足、法院审理周期过长、司法服务效率过低等问题仍旧对法治环境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通过开展民营经济法治环境评价,查找短板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社会主义学院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法治环境满意度测评,通过评价跟踪监测营商环境优化改革成果,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方向,促进我省营商环境本质好转。以3个自然年为1个评价周期,以设区市为评价对象,以县(市、区)为最小评价单元,围绕法治环境评价体系中的政策制定、行政执法、商事司法、社会守法4个二级指标,设置各类影响法治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开展“负面清单式”评价调研,撰写评价报告,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责任单位:省社会主义学院)
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企护企”专项行动。近年来,省法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持依法规范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企护企”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保障法律实施、兑现胜诉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社会诚信的职能作用。一是持续开展企业信用修复行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落实高效办理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以企业信用治理为重点,促使全省法院准确理解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切实提升失信惩戒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形成长效机制,探索制定适用纳失措施程序指引。二是深入推进执破融合改革。切实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稳慎推进“执破融合”工作要求,承办全国法院“执破融合”工作现场会并落实会议精神;落细省法院《关于推进“执破融合”改革规范执转破案件办理流程工作导则(试行)》,开发运营“执破融合”案件管理系统;发布“执破融合”典型案例;探索和总结“执破一体”做法,鼓励各地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工作模式;探索开展建立“执破融合中心”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执行和破产工作的支持,推广公益清算、公益管理人等新机制。三是深化类个人破产改革。总结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以来的经验,发布典型案例;努力探索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法治国情的中国特色个人破产制度,研究下一步改革路径和发展方向;探索“类个人破产”管理人制度。四是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因拖欠账款而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加大交叉执行、督促督导等工作力度,着力防范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被欠款拖垮;督促全省各级法院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国企拖欠企业账款执行案件纳入清欠台账,促进案件化解;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落实《清偿欠款和清理欠薪巡回工作方案》。五是做实善意文明执行。坚持必要性、适度性原则,依法用好保全措施,发挥“活封”“活扣”优势,探索创新保全方式、完善保全解除更换机制。(责任单位:省法院)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解决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跨区域抓捕、违法“查扣冻”、虚假诉讼、小过重罚、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严格公正司法、标本兼治、勇于自我监督等工作原则,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谋划加强和规范涉企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强化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加强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依法强化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公益诉讼、加强对检察环节涉企案件办理的监督、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等11项重点任务,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责任单位:省检察院)
六、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近两年,为破解企业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数量多、申请行政机关多、办理流程多等问题,部分省市以及我省南京、苏州等地已推出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省发展改革委拟于今年推出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应用主体范围包括在我省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信用主体,初步推行约30个领域(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发展改革等),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上市等高频场景,实施成熟后将向更大范围推广。数据范围包括近三年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报告可通过线上办理,“信用江苏”网站提供24小时在线申请、生成、下载服务,支持认证等功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七、加强产业法律服务供给,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围绕“1650”产业体系,聚焦企业所需所盼,加强法律服务的系统化供给、精准化对接、专业化服务,协同推进“筑峰强链”行动,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摸底调研。结合各市产业发展特点,选取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相关情况及需求。二是组织专题辅导。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律师为企业开展专题辅导,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引,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与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三是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推广设立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直通站,提供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综合法律服务,促进产业链企业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四是完善线上服务。分级分类推动政策法律服务资源上线,精准匹配企业需求,推动惠企政策集成应用,降低企业获取法律服务成本。(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打造涉企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省自然资源厅通过依法规范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涉企登记流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围绕不动产全生命周期,提供体系化登记服务。系统梳理项目选址阶段、土地供应阶段、项目建设阶段、销售转让阶段、盘活利用阶段的登记需求,集成融合各项利企惠企服务举措,打造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二是建立“一码关联”机制,夯实登记服务基础。全面梳理项目建设用地各管理环节,利用不动产单元代码的空间唯一特征,汇聚建设用地空间位置、业务管理、审批结果等数据,形成空间明晰、权属清晰、关联准确的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三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登记服务便利度。围绕企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同步申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量化登记”、抵押融资服务,不动产司法处置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部门业务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九、创新构建咨询服务矩阵,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效。今年6月份前后,大批量企业资质即将到期,面临集中换证的问题。面对庞大的企业数量及资质办件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应对,调动13个设区市住建部门行政审批领域资源力量,聚力解决问题疑惑。一是注重靠前服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专门设立2个咨询服务岗位及2部热线提供专门咨询服务。二是注重矩阵搭建。要求13个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配齐专职咨询服务人员,设置专线咨询服务电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对外公布58部咨询电话。围绕七类资质审批方面的问题,根据省、市行政审批权限及工作职责,分级分类完善咨询服务内容,并明确专人负责。三是注重统一标准。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咨询答复口径统一。落实首问负责制,要求各地对本辖区企业提出的问题,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则当场办理或答复;不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现场将有关事项要求“一次性告知”。强化工作监督,不定期抽查各地咨询专线接听情况、企业意见反馈等,并进行通报。四是注重科技赋能。创新推进智能客服建设,实现机器人的秒接入、用户并发处理和智能语音即时答疑,推动“人工咨询”向“智能交互”的升级转变。(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十、开展法律服务“进工地、进车船、进企业”活动。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维护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组织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律服务“进工地、进车船、进企业”活动。一是立足行业实际,在工地、车站、港口、收费站等场所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知识,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以各地行业法律服务站为基础平台,在全省重点交通建设工地开展流动法律服务,针对常见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等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力量,进企业了解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收集法律法规实施中遇到的难题及存在的问题,开展咨询解答,并指导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办理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从业人员的各类法律诉求及法律政策咨询。(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十一、聚焦“双证”无纸化,守好群众“肉盘子”。我省是动物产品生产和消费大省,年均出具纸质动物产品“双证”近1000万张。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紧盯传统纸质产品检疫证明存在监管追溯难、获证时间长等问题,加快推进动物产品“双证”无纸化,积极推动生猪产品检疫检验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互通互认,探索构建生猪产品全链条智慧监管模式,打通肉品追溯最后一公里。一是先行实施省内动物产品“双证”无纸化。在常州市金坛区、苏州市姑苏区及相城区、淮安市淮安区、东台市、泰兴市等6个地区7家屠宰单位先行试点开展,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推进全省工作。二是牵头推进跨省动物产品“双证”无纸化。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东部区轮值省为契机,牵头包括长三角地区在内的相关省份开展跨省调运动物产品“双证”无纸化工作。三是探索推动跨部门检疫检验信息互通互认。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试点推动信息的互通互认,逐步构建生猪从养殖、运输、屠宰到市场的全链条智慧监管模式,为守护好群众“肉盘子”提供数字化支撑。(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十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登记规范化管理,是推动我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规范开展的有力保障。一是明确登记主体。明确江苏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主体,为根据工作职责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单位,以及依法依规对授权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运营的法人组织。二是确定职责分工。省数据局统筹负责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建立“1+13”两级登记体系。三是确定登记范围。明确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鼓励对未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四是规范登记程序。严格落实国家统一规范,按照申请、受理、形式审核、公示、赋码等程序开展。同时,明确了每一个程序的具体要求。五是加强登记管理。明确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系统,支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全流程服务,实现登记结果统一赋码和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六是做好监督管理。明确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各级登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跨部门的协同监管。同时,明确登记主管部门对登记机构在登记过程中有关行为的管理措施。(责任单位:省数据局)
十三、护企安商,狠抓涉企犯罪防范打击。传统涉企犯罪持续演变,新型经济犯罪更加活跃,经济金融风险不断出现,给我省企业经营带来一系列困难和挑战,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狠抓涉企犯罪防范打击,全面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经济回升向好。一是严打涉企犯罪。持续深化集中整治中小微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有力打击震慑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企犯罪,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深化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体落实“查、纠、治、建”工作措施,全力整治调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有效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三是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警企联络服务机制,在重点企业探索设立权益保护前哨,开辟护企绿色通道,定期组织经侦民警深入企业走访,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十四、推行法律援助区域通办。推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市域内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指派一体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打破地域限制,向设区市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第一个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或者直接办理。完善法律援助“跨市转办”,申请人跨设区市申请法律援助的,由申请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跨市转交管辖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推动法律援助“站点直办”,规模较大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直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在法律援助机构指导下,一站式完成法律援助审查指派,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就近跑一次”。(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十五、探索建立环责险生态环境损害直赔修复中心。为优化环责险对参保企业的服务质量,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责险的高效衔接,提升环境风险治理效率,探索建立环责险生态环境损害直赔修复中心。以直赔修复中心为载体,促进环责险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融合创新,让环境风险管理更加高效、透明、有力。参保环责险的企业在发生生态环境损害时,可以享受“一站式”直赔服务,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至修复基地,无需企业垫付资金,既简化保险理赔流程、降低时间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又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更加高效便捷。2025年,省生态环境厅选取无锡市作为试点地区,率先探索建立环责险生态环境损害直赔修复中心,推动替代修复形式多样化。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将环责险生态环境损害直赔修复模式在全省推广。(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十六、落实“四水四定”,改善营商环境——江苏省依法规范推进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是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依法规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重要举措。江苏严格遵循水法体系下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全面推行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坚持从制度、标准、试点等方面同步发力,构建完善源头把控、过程闭环、规范高效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改革机制。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建立开发区便民高效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制,将区域评估成果转化为便利企业办事、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助推剂。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加快构建权责明确、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通过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简化取水许可审批手续,有效降低取水户办证成本,提升取水许可审批效率,实现便民、减负、增效。(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十七、优化升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免罚轻罚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统一。2021年底,省市场监管局升级出台我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2022年,以我省规定为蓝本,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24年底,省市场监管局再次升级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对2021年版规定作了大量的补充和完善。今年,省市场监管局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协作轮值单位,拟结合当前新的执法形势和要求,联合升级出台长三角地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2.0版,从充分细化从轻减轻处罚裁量因素、详细列明重点监管领域裁量要素、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延伸至市场监管全过程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深化免罚轻罚工作机制,做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标准“一把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十八、信访积案“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行动。今年,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2024年1月1日以来仍有信访活动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起底,对积案中的14359件纯案,作为2025年度信访积案“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行动交办件,通过信访信息系统集中交办。一是强化法治导向,推动实质化解。聚焦“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问题,压实责任,强化实质化解。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做实领导包案。各地各部门按照“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对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面落实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包案。三是强化分析复盘,狠抓规范办理。各地各部门协助包案领导,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梳理分析,分类解决。四是强化矛盾排查,防范风险隐患。特别在重点时期、重大活动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中,将排查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纳入重点人员管控范围。(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十九、海事执行“全链条”,护航江苏船舶海工产业“走向深蓝”。面对我省涉船纠纷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的需求与日俱增的情况,南京海事法院将从海事执行服务涉船纠纷“全链条”化解出发,助推船舶海工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保障船舶海工产业做优做强。一是搭建集成高效海事执行平台,全力兑现船企胜诉“诉求”。搭建集约高效的全省法院统一船舶司法处置体系,接受全省法院委托统一办理船舶的查封、扣押、拍卖,细化接受地方法院委托查控处置船舶操作规范,完善全省涉船舶执行事项依法高效规范集约办理。持续优化升级船舶执行查控系统,整合
完善船舶信息查询、精准定位等功能。持续创新财产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方法,提升涉案船舶处置变现效果。二是创建善意文明海事执行品牌,着力回应船企司法“需求”。强化法律释明及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作,灵活创新船舶扣押方式方法。建立诚信船舶海工企业白名单机制,激励船舶海工企业及关联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帮助符合条件的船舶航运企业修复失信信息、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三是构建协同联动海事执行生态,助力护航船企发展“追求”。与地方法院开展执行协同协作,整合全省“海地”法院执行资源,攻克化解疑难复杂“骨头案”。深化海事执行与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构建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多元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南京海事法院)
二十、法治护航企业走出去专项行动。当前,国际经贸环境日趋复杂,部分企业因对国际规则、目标国法律及行业标准理解不足,面临一系列问题。项目旨在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跨境经营中的合规短板,提升国际化经营合规管理能力,构建更加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提升企业及产品国际竞争力,服务企业更好地参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企业合规排查专项行动。聚焦先进制造、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行业领域,聘请合规专家为超500家企业开展合规辅导,并为参与问卷“体检”的企业免费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二是发布《江苏新能源行业国际化经营合规指南》。将排查和调研江苏新能源企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编制成《江苏新
能源行业国际化经营合规指南》,为全省新能源企业提供战略参考和操作指引。三是定期发布合规风险预警信息。实时收集重点国家政策变动、制裁清单、行业禁令等信息,并定期对外发布。(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二十一、应急救护培训进企业,助力风险防控促发展。为助力企业应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应急救援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减少和避免突发性危机事件给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心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等“六进”行动,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企业纳入年度公益性百万应急救护培训内容,帮助企业职工掌握应急救护知识,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培训,预期目标是为企业开展持证培训10万人次,普及培训5万人次。开展红十字人道服务进台企活动,全年计划开展20场台企专场培训和健康普及活动。(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