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2-00061 分        类 计划总结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2-08-11
标        题 “十四五”江苏司法行政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文        号 苏司通【2022】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信息革命正从技术产业革命向经济社会变革加速演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放眼未来,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坚定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已经成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了抢抓数字时代发展新机遇,激发创新发展新动能,把握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发展阶段,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网信工作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江苏“智慧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时效

“十四五”江苏司法行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时间:2022-08-15  浏览次数: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信息革命正从技术产业革命向经济社会变革加速演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放眼未来,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坚定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已经成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了抢抓数字时代发展新机遇,激发创新发展新动能,把握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发展阶段,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网信工作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江苏“智慧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根据《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司法部《“十四五”司法行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落实信息化建设的各项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着力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智慧法治”信息化体系,在基础建设、软件使用、数据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助推了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础设施不断优化。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组建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全省13个设区市司法局、95个县(市、区)司法局、1276个司法所和34个监狱戒毒单位、470个监区(大队)全部接入,移动端接入节点数已经超过10万个,打造了互联互通的信息高速公路。依托省电子政务云,有序迁移业务系统,推动应用上云、数据上云,初步形成本地与云端相互联通、相互补充的硬件资源支撑体系。在全省13个设区市建成二级数据中心,与省级数据中心形成省市两级分布式数据交换体系,实现业务数据在市一级回流应用。

(二)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全面建成以“2+1+N”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基本实现大数据汇聚、大平台共享。在互联网,建成12348江苏法律服务网,打造全省统一的融合办理平台,形成四位一体的服务矩阵;在政务外网,建成工作管理平台,贯穿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实现工作流、管理流和信息流的有机融合;建设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和法律法规支撑服务平台,对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展运行监测、质量监控和成效监督,推动业务系统建设全面覆盖。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深化一体化智能平台在各个层级使用,形成“全员采集、全员应用、全员共享”的应用氛围。

(三)数据资源初具规模。建立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信息交互集成体系,完善内外部数据交换机制,形成全省统一的司法行政大数据资源中心,构建涵盖93类信息的20多个应用数据库。依据司法行政信息化标准体系,对采集的基础数据进行质量校验、问题反馈、核实更正,引导各级单位规范使用业务系统,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加大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政法业务协同平台等的对接力度,积极申请共享外部资源,获取公安、民政、人社、教育、住建等部门信息资源30类,在助推“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精准管控、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四)智能应用逐步推广。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推动现代科技手段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技术,全面推行线上服务模式,以“智慧”法律服务提升群众体验。坚持以科技提升管理效能,积极引入人脸识别、语音转写、图文识别等智能采集技术,打造“智慧小司”、“调解小助手”等实用管用的信息工具,助力业务实战,切实减轻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立足信息化发展前沿,利用数据挖掘、大数据智能分析等工具,集聚全系统特别是基层一线干警的智慧力量,广泛开展数据应用建模专题活动,探索构建实用的数据分析模型,科学有效地指导工作。

(五)安全防护持续加强。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为主线,推动网络安全关口前移,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运行。认真落实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漏洞,扎实推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大安全经费投入,配齐配强防病毒网关、入侵防御、数据库审计等安全设备,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认真开展网络安全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持续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运维,切实做好访问权限控制、行为监测审计和异常行为处置,保障“智慧法治”体系安全稳定运行。

虽然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江苏司法行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是:信息化应用不够深入,信息化工作还存在“重建轻用轻管”现象;基层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程度不高,不能完全满足管理和服务需要;与外部门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仍需拓展和深化;大数据分析模型偏少,逻辑功能简单,基层自主研发的大数据产品相对匮乏;信息化工作架构不够完善,绝大多数基层单位没有信息化部门和专门人员,专业人才力量紧缺;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力度不大,运维管理等常态化投入不足,制约了信息化的长远发展;网络安全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安全意识、防护能力等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目标,以全方位融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智慧法治”建设为统领,以“立足需求、贴近实战”为导向,坚持创新引领、科技驱动、数据赋能、安全发展,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动业务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实现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新要求,结合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坚持整体谋划和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规划引领和动态调整相结合,实现信息化工作整体高效推进。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以各领域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强化科技驱动,提升创新活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培育发展新动能。

融合共享,数据赋能。加大内外部数据共享交换力度,切实打通数据壁垒,有效促进业务融合,构建要素齐全、功能完善、应用丰富、融合共享的司法行政大数据资源体系,赋能业务管理与服务创新,打造数据驱动下的业务发展新模式。

强基固本,提质增效。立足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的目标,构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集约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规范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严密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科学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全面夯实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覆盖、深度集成、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江苏“智慧法治”信息化体系基本建立,数据汇聚治理更加深入,科技融合应用更加广泛,信息共享协同更加便捷,网络安全防护更加稳固,通过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法治工作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初步实现法治工作数字化、信息应用智慧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具体目标是:江苏“智慧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业务系统覆盖率达到100%,业务数据汇聚率达到100%,业务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非涉密系统等保测评率达到100%,江苏法网服务满意率大于95%,非涉密系统上云率达到95%。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智慧评价工程,科学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坚持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推动法治监测数字化、法治考评智能化、决策支持精准化,全面提升依法治省(市、县)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完善法治江苏建设监测评价平台,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监测、分析、研判、反馈、整改闭环管理,加强区域法治数据收集和分析,融合多元评价体系,推动法治建设定量研究,科学反映区域法治现状,为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提供支持。构建法治建设动态考核评价指标模型,深度挖掘分析各地区、行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建设组织保障,以及政策变化、社会发展、舆情影响等体现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落实成效的关键要素,建立科学、精准的考评标准,量化区域、行业工作开展情况,为开展法治建设系列创建活动提供数据支撑。建设依法治省决策支持系统,实现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等相关业务平台数据自动提取,打造内容丰富、数据完整的依法治省数据库,拓展与省级相关部门及各设区市法治信息多维分析应用,服务依法治省重大决策。

(二)实施智慧立法工程,有效提升行政立法质效。提升政府立法部门对行政立法程序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实现立法过程智能化、民意征集便捷化、监督管理全程化、质效评价科学化,打造“智慧”立法工作新格局。完善行政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实现立法计划、起草、审查、清理、评估全流程网上运行,建立健全条文查重和精确比对、合法性及规范性智能审查、法律法规辅助起草、立法文件和释法案例智能生成、法规规章草案在线征集意见、公众意见自动整理等功能应用,强化对重要领域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智能化管理。推进行政立法后评估智能辅助系统建设,构建行政立法后评估仿真模型,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使用率、知晓率、实施效果等进行动态评估,为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纂”提供依据。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的全过程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实现规范性文件与有关法律法规自动关联,及时预警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内容,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质效。升级法律法规库系统,推动法律法规库持续更新和嵌入式应用,满足业务办理环节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时查询、精确匹配、智能推送的要求,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刑事执行等业务工作和管理服务提供便捷支撑。

(三)实施智慧监督工程,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实现对行政执法全周期监督管理,拓展移动行政执法、远程复议听证等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模式,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汇聚全省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数据,实现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和行为的全方位监管,提升行政执法卷宗评查智能化水平,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效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建设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和移动端应用,打造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结案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实现系统根据案件不同类型、违法违规情形、违法违规等级,主动为执法人员推送处罚依据、处罚级别、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辅助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平台,推动案件申请、立案、答复、审理、决定、应诉、归档全流程在线办理,强化信息集中共享、过程监督管理、多维统计分析和智能辅助支撑。创新远程出庭应诉模式,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审理、在线举证质证、听证笔录自动生成。以行政执法为源头,打通执法、复议、诉讼各环节间的数据壁垒,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四)实施智慧监管工程,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谐。深化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应用,推动物防、人防、数防有机融合,助力智慧监狱、智慧戒毒、智慧矫正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监狱智能管理大平台迭代升级,切实夯实技防基础设施,加快业务系统与技防设施融合贯通,不断深化数据赋能、态势感知、实战应用,稳步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积极打造智慧监狱升级版。完善智慧戒毒信息化体系,加快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深化智能分析工具应用,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推进智慧戒毒与前沿信息技术的全领域深度融合,支撑戒毒工作一体两翼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智慧矫正建设,完善智慧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县(市、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积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活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打造智能管”“精准矫”“云端学”“链上考智慧矫正工作体系。推进政法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围绕监狱和戒毒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服务、法律援助等业务领域,打通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的系统通道,建立政法各部门间的业务网上流转渠道,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实现各类法律文书、案件信息自动流转,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五)实施智慧治理工程,全面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数据赋能和科技增效作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模式创新。深化“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应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以及司法鉴定等“1+7”非诉业务资源,构建前端“一站式受理”、中端“一条龙服务”、末端“一体化研判”的融合服务新格局,实现矛盾全面覆盖、高效化解。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提升“法润江苏”普法平台的聚合能力,加强各级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协同联动,建设融“报、台、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完善省级法治文化文艺精品库,集中推送法治宣传资源,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快对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依托法律服务大数据,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服务新模式,促进“法润江苏”普法平台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完善智慧司法所平台,整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行政执法监督、后续照管等业务信息系统,建立“一体采集、一体服务、一体分析、一体管理、一体指挥”的智慧司法所工作模式,更好地助力基层工作减负、提质、增效。

(六)实施智慧服务工程,切实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践行融合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新业态创新发展,打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法律服务智能中台,建立公民服务档案库、重点服务对象库、电子证照库、电子文书库、法律服务知识库,着力构建“一台五库”的公共法律服务支撑机制。持续深化“三台融合”应用,推动热线、网络、实体服务平台资源集聚整合,为群众提供多渠道、多形式、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公示、监督,深化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加强对政务数据的智能分析,为相关行业管理提供前端的发展预判,助力“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建设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执业律师档案调转、律师事务所律师增加(撤回)派驻、5大类13种公证、司法鉴定委托等事项跨省线上办理,解决异地办事难、流转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等问题,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提高行政相对人满意度。优化智慧法援平台,健全“一中心多平台”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多渠道、多形式、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强化在线办案系统建设,优化在线办案、电子卷宗、智能评查等功能,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码”。加强法律援助大数据应用,完善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线上核查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便利化水平。

(七)实施数字赋能工程,努力助推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大数据资源体系,持续加强大数据建模应用,加速推进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见效,全面营造数字化转型、大数据治理、创新性应用同步发展的良好生态。建设大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按照“1573”总体架构,加快数据采集、数据治理、开放服务、应用支撑、数据安全等5个子系统,以及原始库、业务库、主题库、共享交换库、开放服务库、基础支撑库、运行管理库等7类数据库建设,打造业务应用监测、数据资源监管、系统运行监控3个平台,切实增强信息汇聚治理、开放服务、共享交换、应用支撑、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数据规范标准和校验治理规则,结合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开展数据质检,强化源头数据治理和动态质量管理。将数据修复工作嵌入业务系统生产数据的各个环节,打造发现问题、反馈问题、修复问题的数据治理闭环。完善大数据开放服务体系,坚持“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深化与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拓展与法院、公安、民政、人社、教育等系统共享领域,支撑数据应用场景开发。加快推动政务数据属地回流应用,不定期公示系统使用、数据采集等情况,提高基层数据治理参与度。编制大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根据数据分类和作用,推动数据向需求方和社会安全有序开放,支撑“互联网+监管”、“一网通办”、“放管服”等政务服务,提升管理服务质效。持续开展大数据建模实践,增强非结构化数据解析能力,实现异构信息精确匹配、典型案例自动更新、文书卷宗智能查询、多元数据协同治理,充分释放数据价值。推进研发法治监测评价、执法数据智能研判、社会治理资源动态配给、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指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法律服务热点分析、社会适应指数评估等模型产品,努力实现大数据技术与法治工作的融合式创新应用。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根据国家关于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有关要求,打造全系统统筹利用、统一接入、深度融合的区块链支撑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共享共认共信的链上应用新生态。在公证方面,建设全链式电子数据公证模式,推动在线公证和知识产权公证、强制执行公证等,提升公证工作质效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在司法鉴定方面,实现委托人、委托事项、检材、鉴定意见等关键数据全程上链,强化司法鉴定行为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在监狱刑罚执行方面, 探索推进执法数据存证溯源和智能监管,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八)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不断夯实信息化基础支撑加快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探索“云-地”融合的支撑管理模式,健全信息系统容灾备份机制,完善信息化运维保障体系,为“智慧法治”建设提供强大基础支撑。完善司法行政网络基础架构,按照市、县、乡分别不低于200兆、100兆和50兆的标准,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外网提速工作,构建传输流畅、运行稳定、应用多元、支撑有力的网络资源体系。充分运用省政务云,加快推进业务系统向云平台迁移,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统一规范、动态扩展”的原则,构建“云-地”融合运行体系,实现各类资源统一分配、调度和管理。推动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逐步更换精密空调、UPS供配电、动环监控等设施设备,部署大屏幕显示系统,完善机房基础环境。全面替换超过年限的老旧服务器、存储、网络和安全等设备,提升数据中心计算、存储和交换能力。升级数据中心互联网、政务外网虚拟化平台,建立虚拟化软件维护更新机制,加快互联网双链路负载、关键交换设备升级、网络安全防护容灾、存储备份空间扩容等必要冗余设计的部署实施,提升数据中心的可靠性。升级系统运行监控平台,实现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维护、状态监测、隐患排查和故障处理的“可视化”“一站式”“全天候”管理,增强应用系统智能分析和风险预警能力,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精准、高效的信息化运维管理模式。深化基础支撑平台应用,优化和完善全省统一用户管理、CA身份认证、电子印章、地理信息平台、AI工具等基础支撑能力,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各类应用支撑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现信息化应用赋能增效。

四、安全管理

(一)聚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设施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规范和管理制度,使网络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监测预警、情况通报、责任考核、协调配合等机制,保障网络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强化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围绕自建业务系统,切实担负起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信息化责任部门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先进技术和有效方法,认真履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态势分析、基础防护、应急处置等工作职责,筑牢安全防线。

(二)聚焦实战应用,切实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落实装备优化升级,按需配备VPN、代码安全性检测、终端接入控制、数据库审计等防护设备和应用系统,强化自主可控技术和产品应用,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持续可靠的技防保障。建设网络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打造集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安全防护、通报预警、检查整改、应急处置等于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第一时间发现威胁,迅速做出研判和处置,为智慧法治信息化体系提供全面纵深的安全防护。积极推进数据脱敏加密技术、国产密码技术等的深度应用,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司法行政内部工作数据的管理和保护,有效降低信息数据失、泄密风险。

(三)聚焦规范管理,全面落实网络安全防护要求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防护要求,坚持做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运行”,持续加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上线、运维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推动信息系统安全高效使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和相关标准,对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建设测评等进行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改,增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能力。聚焦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常态化的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系统、数据安全风险,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培训教育和实战化的网络安全攻防演练,不断提升系统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智慧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坚持系统推进。各地要尽快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动实战化、实体化运作,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职能,构建技术部门、业务部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整体格局,鼓励和引导基层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智慧法治”建设项目管理、数据治理、业务应用、网络安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管理、协调、监督力度,推动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网信工作管理体系,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严格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化管理要求,对照规划确立的建设内容,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档案管理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在贯彻执行规划要求推进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促进项目资金使用真实、合法和高效。要筑牢廉政思想防线,构建亲清合作关系,全面净化营商环境。要加强对项目的廉洁监督,定期梳理项目风险点,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力争把每一个项目都打造成为优质示范廉洁工程。

(三)健全人才队伍加强信息化智库建设,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打造实战应用、数据分析、运维保障、网络安全四支新军,开创网信工作新局面。要将信息化技能培训列入全系统业务培训范畴,持续加强网络安全知识、信息化技能等专项教育与培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的能力。加强信息化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人员双向交流,定期组织开展应用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让信息化人才脱颖而出,带动全员创新能力提升。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坚持实体化、常态化运作,各单位应配备网络安全专职工作人员,推动重大网络风险防范顶层指挥、基层化解,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运行保障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智慧法治”项目纳入当地政府信息化工作规划,积极参与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多措并举保障信息化项目经费。逐步将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经费等纳入“信息化建设”财政预算科目,参照网络安全预算不低于新建信息化项目总预算的5%、信息化运维经费不低于项目建设经费10%的标准,预留足够费用,确保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安全一体推进。加强信息化项目考核管理,将网信工作纳入司法行政机关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对系统建设不完善、业务应用不深入、分析研判不及时、运维保障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格等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通报处理,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