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时间:2010-01-14  浏览次数:

今年来,我们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为核心,强化领导体制机制,规范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深化监狱劳教系统狱所务公开和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实现了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电子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现将具体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厅办公室主抓、纪委监察室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们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整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确保有人管、有人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各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机关作风评议和行政执法合格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个别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做表面文章的情况,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会议讲评的形式,进行了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二)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遵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全面清理了近六年以来本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信息,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统一的格式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依托全省司法行政网、江苏普法网、江苏监狱网、江苏劳教网和其他各种载体予以公开。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权力的行使要依法、权力的监督要到位”的要求,遵循“统一部署、指导推进、审查核定、网上公开、督促运行”的原则,全面清理了我厅行政权力。我厅按照省法制办审核批的123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8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认真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依照“程序优化、流程顺畅、操作简便”的原则,逐项绘制了职权流程图,编制完成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对72项有自由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较轻、一般、严重”三个层次,逐项细化,实行依据、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动态公开。

根据省政府《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及时制定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方案和技术实现框架方案,目前江苏司法行政外网的改版工作已经完成,行政权力数据库采集已经基本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网上透明运行系统包括电子监察系统均正在调试之中,其中省厅—市局;省厅—监狱局和劳教局—监狱、劳教单位网上政务平台已经联网,实现了公文传输网络化。在加强已有电子政务网日常管理的同时,调整和充实了网上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大网上政务公开力度,实现政务公开网络化、信息化。

我厅依托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等内容。在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同步完善数据库,健全完善网上许可、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举报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建立完善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了系统内网上办公互联互通,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江苏普法网开通运行一年来,为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深化监狱劳教系统狱(所)务公开。根据监狱劳教体制改革的实际,围绕加强监所管理,规范企业运行,促进公正执法,不断深化狱(所)务公开工作。我们按照省和司法部有关规定,将社会关注、罪犯劳教人员关心,涉及罪犯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的执法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执法权的正确行使。积极探索监所企业分离后的企业事务公开工作,将企业经营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招投标工作及事关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等在企业内部或向社会公开,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大了内部公开力度,将监狱劳教单位内重大改革事项、干部任免、队伍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决策过程、结果予以公开,保证广大民警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积极推进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坚持把推进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同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紧密结合,增强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的实效。法律服务机构着重向社会公开了执业许可相关证照、机构简要情况、业务人员基本情况、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规范和承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监督投诉等事项。同时,将事务公开的要求体现在了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全过程:严格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强化注册、年检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运行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完善诚信记录,定期检查披露;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级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也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建立了行业信用守则,加强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同行业自觉形成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各法律服务机构自觉把事务公开与内部管理结合起来,通过事务公开,优化管理,提升信用水平和公信力,争创法律服务优质品牌,促进了法律服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目前,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网络平台建设还没有完全达到上级的规定要求。我们将在明年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要。

二、明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0年,我厅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加快硬件建设,满足工作需要,全面深化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为重点,结合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监狱劳教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全面、深入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是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立足点,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布司法行政热点、重点和权威信息。

三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关系,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狱所务公开,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的力度,提高法律服务透明度,切实为民便民利民。

特此报告。

 

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