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22  浏览次数:

省司法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今年来,我们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群众为主线,以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强化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监狱劳教系统狱所务公开和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按照要求,现将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厅办公室主抓、纪委监察室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们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整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和做好任务分解。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明确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确保有人管、有人办。三是狠抓日常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个别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做表面文章的情况,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会议讲评的形式,进行了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二)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果

8月25日,我厅大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评定等级为优秀,标志着我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正在进行省辖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库的规范工作,到明年2月份实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做到所有司法行政权力全覆盖、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我们严格按照“凡是没有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凡是没有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的要求,坚持四个到位。一是人员落实到位。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涉及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我们特别注重具体操作人员相对固定。信息中心人员承担局域网维护、系统平台维护等基础性工作,具体操作人员承担本处科室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系统各相关处科室全部落实专人承担此项工作,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序进行。二是业务培训到位。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了全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培训,厅信息中心和相关处室对口各省辖市,一对一、手把手教授技术和操作方法,一支既精通业务工作又熟悉网上运行的公务员队伍基本形成,为全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持。三是网上运行到位。经省法制办审核确定,我厅行政权力事项共计123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处罚87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3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所有的这8类行政权力,都实现了网上运行,杜绝了纸质运行模式。四是电子监察到位。厅监察室明确专人,对在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力从办理时限、自由裁量权量化等方面进行监察,对各业务处室行政事项时限实行提醒告知、超时警示和违规查纠。截止12月22日,共发现异常事项 51项,其中超期异常44项,意见不同7项,发起督办 51项,办结 48项。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初步形成省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坚持主动、及时、便民的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优化省司法行政网、江苏普法网、江苏监狱网、江苏劳教网等网站,扩大公开信息量。省司法行政网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等内容。在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同步完善数据库,健全完善网上许可、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举报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建立完善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了系统内网上办公互联互通,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意见》,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四)积极推进监狱劳教系统狱(所)务公开和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切实为民利民便民

根据监狱劳教体制改革的实际,围绕加强监所管理,规范企业运行,促进公正执法,不断深化狱(所)务公开工作。我们按照省和司法部有关规定,将社会关注、罪犯劳教人员关心,涉及罪犯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的执法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执法权的正确行使。省监狱管理局在全省监狱发放新版《狱务公开手册》,专门聘请执法监督员16名,开展执法巡查活动3次。省劳动教养管理局针对新增加的强制隔离戒毒职能,向社会公开执法执纪要求,公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探索监所企业分离后的企业事务公开工作,将企业经营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招投标工作及事关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等在企业内部或向社会公开,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大了内部公开力度,将监狱劳教单位内重大改革事项、干部任免、队伍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决策过程、结果予以公开,保证广大民警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坚持把推进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同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紧密结合,增强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的实效。法律服务机构着重向社会公开了执业许可相关证照、机构简要情况、业务人员基本情况、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规范和承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监督投诉等事项。同时,将事务公开的要求体现在了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全过程:严格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强化注册、年检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运行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完善诚信记录,定期检查披露;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级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也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建立了行业信用守则,加强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同行业自觉形成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各法律服务机构自觉把事务公开与内部管理结合起来,通过事务公开,优化管理,提升信用水平和公信力,争创法律服务优质品牌,促进了法律服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虽然我们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部分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11年,我们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进一步加强狱所务公开,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的力度,提高法律服务透明度。

特此报告。

 

 

 

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